【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电视台报道:(记者:何和智)记者近日获悉,为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社会其他群体的住房困难,我市将对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涉及的部分费用实施减免。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旧宅区整治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和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进城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此外,我市对这些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卡制度,相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物价部门核发的缴费登记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名义,变相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除了涉及到有关费用减免收取外,我市这次还明确了政策性保障住房的价格管理方案。其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制定,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不高于3%,地方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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