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休闲->新闻->港城新闻->城市资讯
市区城镇困难居民可获医疗救助
来源: 连云港电视台  发布日期: 2008-7-9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电视台报道:(记者:张韬)记者7月9日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市市区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出台。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的市区城镇困难居民,均可享受医疗救助。

视频:市区城镇困难居民可获医疗救助

  根据出台的医疗救助办法规定,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只需交纳参保费30元。参加门诊救助的困难居民,救助起付线为300元,超过起付线部分救助50%,一年累计救助最高金额为300元;参加住院救助的困难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500元、800元,超过起付线部分实行分段按比例救助,其中在市区外医院就诊的,一年救助一次,起付线为1000元,救助比例等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救助比例,最高救助金额为2500元。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按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助标准一半执行。
 


 
 
 【责编:王雪松】


投稿
写博客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推荐给朋友  
更多的新闻
江苏省城镇贫困居民今年都能进医保 4月19日 10:12
医保新政 以人为本 4月1日 15:52
医保|最高支付提至5万 3月25日 11:7
中国将启动229个医保扩大试点城市 3月1日 8:50
Copyright (C) 2006-2008 lygmed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连云港传媒网版权所有
连云港第一综合视听门户网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局主办 新闻热线:0518—5465010 Email:lygmedia@126.com
苏ICP备07004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