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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248元
 
发布时间:2008年7月17日10时24分20秒
来源:中国徐州网
 
 

    【连云港传媒网】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我市近日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自7月1日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48元;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单身人员和70岁以上的老年人,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52元相应提高到298元;纳入低保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本人的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15元提高到372元。主城区低保资金按市、区财政6:4比例分担,各县(市)、贾汪区低保资金由本级财政负担。
 

【责编:张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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