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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火车站行李托运需身份证
来源: 连云港传媒网  发布日期: 2008-7-28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记者昨获悉,根据铁路部门的通告,即日起至9月20日,在火车站托运的行李包裹实行托运人、收货人实名登记制度,并实行人工开包及安检仪“双重检查”。我市境内各站点已经实施。

  随着奥运会的临近,我市各大客运站点相继加强了安检保障措施,继长途客运部门推出购票实名制后,近日铁路部门也明确规定旅客在办理物品托运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在相关的托运单据上如实填写。其中托运去往北京、上海、天津、沈阳、青岛、秦皇岛、香港7地的行李,严格实行实名托运制,即托运人、收货人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托运或领取物品,否则铁路部门有权拒绝托运或交付。昨日上午,记者在连云港火车站“行李包裹托运处”发现,旅客将托运行李过机后,要在登记处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以便实名登记。托运行李物品的市民黄先生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后,办理托运的工作人员在其托运单后填上了身份证号,据工作人员介绍,奥运会期间行李托运安保程序也随之加强,以前托运单据上都是只填名字就行了,现在名字和身份证号要一一对应,方便查询。同时,在原有人工开包检查的基础上,奥运期间所有托运物品还必须经过安检仪的“双重检查”。

  需要特别提醒旅客的是,目前无论是乘坐火车还是汽车,进入候车大厅时,车站工作人员会要求查验乘客身份证,同时如果没有身份证也无法办理托运等业务,因此旅客出行时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并放置于方便取放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 周婕)
 


【责编: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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