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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区|出台政策规定对13类人补贴社保
 
发布时间:2008年8月10日16时15分45秒
来源: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
 
 

    【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记者:宋新祥)8月10日,新浦区出台政策规定:4050人员、低保且长期失业人员等13类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据介绍,新规定中除了原来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人员等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外,这次被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内的还有: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因患重病无法实现再就业的失业职工;连续三年以上纳入城市低保的失业职工;夫妻一方失业、一方残疾或患重病的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失业职工等就业困难对象。

    新浦区还规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责编:张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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