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休闲->新闻->港城新闻->生活提醒
住房|经济适用房资格审定开始
来源: 连云港传媒网  发布日期: 2008-8-13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根据《连云港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凡在2004年11月份前已报名登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新浦区家庭,从今天开始到相关部门办理资格审定和登记手续。

  凡具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能力的家庭,应准备好申请人夫妇身份证、申请人家庭户口薄、家庭现住房情况证明(产权证、住房证、租赁证明等)等资料,然后到新浦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房管所办理资格审定和登记手续。办理时间自8月12日至8月30日(每天下午3:00———5:30)。

  据了解,新浦区共有1500户家庭在2004年11月份之前申请的经济房购买,其资格审定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凡是符合资格审定的家庭,请按时办理。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审定登记的,作自行放弃处理,不得参加本期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其原申请报名资格作废。(通讯员 黄炳业  记者 胡广)

 
 


【责编:王青】

 
 

投稿
写博客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推荐给朋友  
更多的新闻
连云港市区申购经济适用房辖区可完成 3月27日 14:30
经济适用房住户新年期间忙着搬新居 12月30日 17:35
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12月24日 15:46
2007年第二期经济适用房火热选房 9月26日 16:50
东部城区258套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购 6月22日 10:57
Copyright (C) 2006-2008 lygmed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连云港传媒网版权所有
连云港第一综合视听门户网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局主办 新闻热线:0518—5465010 Email:lygmedia@126.com
苏ICP备07004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