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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行政服务中心推行“超时默许”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8月15日16时49分5秒
来源: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
 
 

    【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记者:秦新芬 通讯员:李硕 袁铁生)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日前全面推行行政审批“超时默许”制度。

    超时默许是指,行政机关对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在承诺期内没有做出审批决定,也没有及时向申请对象作出合法书面说明的,又没有法定事由准许延长时限,被认为默认许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行政责任由受理部门承担。对不该审批的事项因“超时”而被认可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承担,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超时默许”制度实施以来,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件效率明显提高,但也有个别部门出现审批超时现象。近日,县行政服务中心已经对相关部门和窗口下达了2份督办通知书,责成窗口立即办理。
 
 


 
 
 【责编:王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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