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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放开市场反应不一
 
发布时间:2008年9月17日9时3分22秒
来源:连云港日报
 
 

   【连云港传媒网】《关于放开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从9月1日实行至今,已有一段时日。那么,目前港城中介市场现状如何?市民反应如何?记者走访了部分中介,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

  中介:讨价还价一直存在

  “在收取二手房买卖代理费的时候,顾客与我们讨价还价的情况一直存在。”位于朝阳路的某大型中介公司负责人介绍说,现在房产中介职责一般分成三种,居间、代理、行济。服务不同收费的标准也自然会有差异。其中最高的就是行济,也就是全权委托中介办理所有的手续,所以这个收费是最为昂贵的。从原来的二手房交易情况看,关于中介费收取,不少公司也都会遇到“还价”的消费者。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中介来说,讨价还价在港城中介市场一直存在。比如说客户已经找好了房子,只是不清楚过户的程序,中介只需在这方面帮个忙,因为负责的内容比较少,所以中介费用收取的也就相对较少。但如果中介付出了的劳动较多,那费用就要有一定的标准了,毕竟人力成本、广告宣传等一系列的费用也要算进去。

  对于消费者可以还价一事,许多中介公司坦言,还价一直都有的,买房人多少都会还价,这是消费者普遍的心理。

  市民:平静中带有担忧

  “买房是件大事,收取一定的中介服务费是正常的,毕竟他们也付出了劳动。但费用方面,肯定要还价了,因为这个费用没有做到国家法定的明码标价,总不能他说多少就是多少吧,现在是市场经济,还价是很正常的。”在市区某事业单位上班的朱小姐直言不讳。

  对此新政,也有市民提出了自己的担心,新政的出台,会不会成为中介抬高收费的依据。如一套某家中介独家代理的房源,会不会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况,开出比以前更高的佣金率。家住南小区的市民李明华女士表示,价格多少或许无所谓,但中介费放开后,中介是否就真的能提高服务质量、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令人担忧。

  专家:避免恶性竞争

  对此新政,相关专家表示,随着中介费的放开,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中介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毕竟竞争加大。信誉好的大公司可以提高佣金比例,渡过难关,而信誉差的小中介可能被淘汰。但是一些不太规范的中介公司在收取中介费的时候常常会恶性打折,造成客户跳单现象屡屡发生,这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新规的实施的确还需要很多配套措施,比如大概的服务范本、看过房协商不成又该如何处理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在这方面应加强监管,避免市场出现恶性竞争、服务打折等状况。

 

 


【责编: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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