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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登记产权收费标准明确
来源: 连云港传媒网  发布日期: 2008-10-9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市民在为独立车库、车位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参照住宅房屋登记标准收取登记费。

  市物价局这次还明确,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登记按件收取,住房登记以套为基本单元;非住房登记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登记时由申请人任选上述基本单元为一件进行申请登记。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登记不得收费。另外,企业由于产权变化发生的房屋变更登记费减半收取。(记者 贺耀堂 通讯员 刘义)
 
 

【责编: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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