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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 不应理解为一种“干预”
2021-11-27 07:43:13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编辑:

鼓励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 不应理解为一种“干预”

就是要通过政策调整,搬离那些阻碍了成年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绊脚石”。

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到,将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

这一话题,迅速冲上热搜。一家媒体在微博上做了一个“你是否愿意与父母同住”的调查,约5000人参与,1/4的人愿意和父母一起住,1/4的人不愿意,担心会产生矛盾,而接近半数的人选择了“有条件就近居住最理想”。也就是说,几乎3/4的人希望和父母的距离再近一些。

实话实说,肯定有不想的,现实中有太多真实的案例。前两年,重庆江津有位九旬老人到法院起诉儿子,不是要儿子给赡养费,而是想和儿子一起住,但儿子不愿意,对老人态度恶劣。法院调解后,儿子终于意识到,老人太孤独,需要精神上的慰藉。而杭州有一个完全相反的案子,八十多岁的王阿姨到法院起诉儿子,要求让一直同住的儿子一家搬走,儿子不搬,后来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终于把常年啃老还虐待她的儿子一家赶了出去……

从这些案例不难看出,父母与子女是否愿意共同生活,与不同家庭的亲缘关系是否和睦有关。如果说前述的网络调查针对的是子女,那么,河南有媒体做过针对老人意愿的调查:年龄越“轻”的老年人,比如刚退休、身体也健康硬朗,和子女同住的意愿相对比较低,有的是更容易理解子女对“小家庭”不被打扰的期待;有的则是自己希望享受“自由”,不想以前被子女拴着,现在被孙子女拴着。而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条件变差,特别是变成独居以后,老人的意愿就会发生改变,独身老人和高龄老人愿意和子女同住的欲望最强。

举个真实的例子吧,我母亲在80岁之前一直独居,既不愿意被儿女约束,也不愿意给儿女添麻烦,但近来生了一场病,虚弱的她也就自然而然接受了让我搬回去照顾她的现实,她也感叹说“不服老不行”。

对于年轻人来说也同样,单身或刚结婚的时候,自然不愿意和老人同住;一旦有了孩子,家中老人就成了帮忙带孩子的主力。而与老人同住,又往往带来种种家庭矛盾,日积月累之下,很可能为将来不愿共同生活埋下伏笔。可见,是否共同生活的意愿,在老年人和子女之间,很可能存在一种阶段性的错位。

当然,想不想是一回事,能不能又是另一回事。这就是“鼓励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变成一种顶层设计的价值,它的目标并不是去解决每个家庭面临的具体情景,它代表的是一种政策倾向,是对养老的制度性安排。

简单地说,就是它要通过政策调整,搬离那些阻碍了成年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绊脚石”。比如,当子女远离故乡打拼或成家立业的时候,老年人随迁是否方便?当大城市的居住成本、生活成本过高,而无法全家安居的时候,故乡又能否为年轻人回乡创业、就业提供充足机会?还有老人的医保和养老福利,跨省能否报销和领取,报销或领取是否足够便利?这是大面上的,还有细节关照,比如要共同生活,那么改善性住房的户型也会随市场需求而发生改变,甚至小区的配套设施、社区养老的公共服务、老住宅加装电梯的推进等,都将是牵一发动全身之后要解决的问题。

都说和父母保持“一碗汤”的距离最好,就是说,端碗汤过去汤不会凉。既不必共处同一个屋檐而发生矛盾,又能常来常往互相照顾。但理想和现实就像卖家秀与买家秀的差距,总有太多的情非得已横亘在彼此之间。政策鼓励,并不是对个体选择的干预,它更多是对今天的老人和未来的我们多一种养老选择的保障。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马青

关键词: 成年子女 父母 意愿 老人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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