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环球传媒网>热度 > 正文
广东:子女三周岁以内 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
2021-12-01 22:44:52 来源:新华网 编辑:

新华社广州12月1日电(记者周颖)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2月1日表决通过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育儿假、护理假、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数量等设置进行了完善。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除了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独生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条例还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再婚夫妇再婚后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关键词: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环球传媒网"或电头为"环球传媒网"的稿件,均为环球传媒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环球传媒网",并保留"环球传媒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