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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试点养老理财产品面世
2021-12-03 12:16:28 来源:经济日报客户端 编辑:

首批试点养老理财产品正式面世。经济日报记者获悉,目前,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和光大理财四家试点机构的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已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完成产品申报,12月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理财网,以“养老”字样快速查询相关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试点产品的销售对象,是持试点地区当地身份证、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且单一个人投资者购买的全部养老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四家试点机构均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四个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持当地个人身份证,赴对应机构的销售网点处购买,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购买。

“总体来说,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具有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等特点。”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从稳健性看,养老理财产品设计以安全策略为主,产品主要投向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并引入了目标日期策略、平滑基金、风险准备金、减值准备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产品风险抵御能力。

同时,养老理财产品采用非母行第三方独立托管、净值化定期信息披露、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统一信息登记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多方机构的监督职能、充分透明披露产品风险和收益情况,为投资者提供相对稳健的投资选择。

从长期性看,养老理财产品旨在引导投资者合理规划养老理财投资,树立长期投资、合理回报的投资理念。首批养老理财产品期限相对较长,封闭式产品期限为5年。

从普惠性看,首批养老理财产品起购金额低至1元,总费率收取远远低于其他理财产品。

“接下来,作为银行业理财产品信息集中登记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将强化金融科技理念、发挥大数据库作用,全力配合做好养老理财试点工作。”理财中心上述负责人说。

具体来看,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全力推进养老理财信息登记。为落实养老理财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要求,理财登记中心已制定《养老理财试点期间信息登记工作方案》,并向四家试点机构发布《养老理财试点期间信息登记有关要求》,明确试点机构相关职责。

二是强化技术支持,全力协助养老理财试点工作。理财登记中心基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将充分利用中央数据交换平台信息传输优势,积极构建养老理财管理子系统,发挥统计效能,有效支持行业开展养老理财产品数据分析研究。

与此同时,理财登记中心与试点机构建立养老理财专项联络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多次召开研讨会,并要求试点机构全面压实机构在销售人员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教育等方面责任,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稳健开展。

三是打造理财行业信息平台,提高市场约束。为有效落实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理财登记中心正在牵头制定银行理财信息披露统一标准,细化信息披露工作内容、提升规范化程度。同时,依托中国理财网搭建第三方信息披露平台,支持和引导试点机构通过统一平台开展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权威可靠的信息查询渠道,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济日报记者 郭子源)

关键词: 银行业 试点机构 投资者 登记中心 理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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