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环球传媒网>热度 > 正文
冒充“老干妈”诈骗腾讯,判了!
2021-12-30 22:20:48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编辑:

据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消息,该院12月29日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郑某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400余万元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刘某某、郑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对三人分别判处十二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曹某、刘某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20年6月30日,腾讯发布与老干妈合同纠纷裁定结果,请求其支付1624万的广告费并申请冻结了老干妈1624万的财产。腾讯称“老干妈去年在腾讯的一款叫QQ飞车的游戏里面打了广告,广告费1624万去年拖到今年一直没给,所以才起诉到法院”。当日,老干妈发表声明称自己并未在腾讯打广告,腾讯是被别人诈骗并且已经报了警。

2020年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便获取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利。

2020年8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经济日报记者 吴秉泽)

关键词: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环球传媒网"或电头为"环球传媒网"的稿件,均为环球传媒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环球传媒网",并保留"环球传媒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