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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小区莫名被注册上百家公司 工商入户调查
2019-04-09 10:23:04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

长阳工商所的工作人员针对业主名下出现的公司展开入户实地调查

4月8日下午,在北京房山万科长阳天地小区的业主维权群里,大家还在统计共有多少户业主家的地址被人偷偷注册了公司。这个商住两用小区目前共有13栋楼被发现注册了来历不明的公司,粗略统计有上百家,甚至有业主发现自家地址被注册了多家公司。对此房山工商分局长阳工商所正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入户实地调查。

爆料

小区被注册大量公司 业主不知情

“北京市房山区万科长阳天地业主的住址信息被大量泄露,造成我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居住地址被冒用并注册公司。”有业主近日在网上发帖称,小区的长兴东街9号院已被注册599家公司,目前在北京租用一个公司注册地址的费用是6000元一年,按这个标准,仅这一个院子就涉及300余万元。“请问,我们的信息是怎样泄露的,不法中介又是怎么拿到资料怎么帮人注册的?”

随后,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上了业主李先生。他表示,4月初,有业主无意中发现了自己家的地址被人注册了一家公司,给其他业主提醒后,不少人使用天眼查等软件进行查询,发现同样自家的地址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注册了公司,有的甚至一个地址被重复使用,注册了多个公司。

“我们向工商反映过。被人注册成了公司,业主该怎么注销呢?”李先生说,被注册成公司的地址主要集中在长阳天地9号院和12号院,至少有上百家甚至更多“黑公司”存在,大家希望有人能帮着查明真相,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现场

公司密集“诞生”于去年年底

4月8日上午,北青报记者来到房山区长阳天地小区,多名业主正在商议如何维权。12号院1号楼的业主王先生表示,之前有朋友希望使用自己家的地址注册公司,经过协商后同意其合法使用。

“但我们家的地址上还有另外三家公司,我根本不知情。”王先生说,他在业主群里看到业主们的聊天信息,发现不少人家里都被注册了来历不明的公司,“我在软件上查询了一下,我家的地址有个名叫‘北京凤鸣腾志机械设备租赁’的公司,还有一家建筑工程公司以及一家商贸公司。”

住在9号院5号楼的崔女士介绍说,小区内的其他业主大多已经拿到了房本,她家还没有来得及将房本取回来,地址也被人盗注了公司。

根据业主提示,北青报记者在天眼查软件上输入长阳天地小区的地址——“房山区长兴东街”发现,房山区长阳天地9号院和12号院共有829家公司。

“我们业主只有一小部分人注册了公司,也有一部分人将地址以每年数千元的价格出租,其他都是被人偷着注册的。”有业主表示,注册公司需要业主提供家里的房本或者开发商提供“大房本”,否则在工商部门根本无法注册成功,“我们个人没有泄露这些资料,只能怀疑是开发商的人干的。”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业主的微信维权群里已经有100多人,业主们正在自发填表统计住址下的“黑公司”。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这些公司密集“诞生”于2018年12月以及2019年3月前后,而且全部没有留下电话号码。

进展

工商入户调查 开发商称将配合“注销”

4月8日上午,北青报记者在采访时遇到了长阳工商所的三名工作人员,他们正在针对业主名下出现的公司展开入户实地调查。

一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针对这些被业主举报的公司,他们在入户调查之后,会将这些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另外还需要业主到工商所提交资料,再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如果那些注册的大房本是由开发商提供的,你们业主认为权益受损,可以起诉索赔损失。”这名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继续对12号院和9号院业主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

为了查明真相,12号院的一名业主当着记者的面拨打万科客服热线,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也接到了其他业主关于莫名注册公司的相关投诉,会由负责销售的工作人员回电说明此事。

几分钟后,长阳天地销售中心杨经理回电称,已经了解此事,正在统计业主家中地址信息被占用的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律师说法

欺诈手段注册公司最高被罚50万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认为,个人信息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价值,在遭遇不法分子盗用他人住址信息进行使用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首先,到公司登记机关处申请撤销工商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当事人可以拿着相关证据材料到冒用其地址信息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或者是吊销该营业执照。若登记机关不作处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司注册时提供了虚假材料,要求登记机关撤销登记。

其次,对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查出是开发商或者开发商方面的工作人员提供了房本、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这些信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泄露方明知使用人非法使用,仍向冒用人提供信息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与冒用人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当事人可以要求共同侵权方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并要求删除其个人信息。若开发商中的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与其履行职务存在内在关联,则相应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若有证据能够证明冒用人或相关的第三人同时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为此,任战敏律师建议公民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谨慎提供核心个人信息,遭遇侵权时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例如,在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重要材料复印件时,要手写注明“该复印件仅用于办理某某事项,再次复印无效”,从而最大限度避免重要材料被非法复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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