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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会员在哪里?共享会员违法吗?
2020-12-01 09:47:36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

11月30日,南都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分时段出租视频网站VIP账号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为“马上玩”APP运营商对爱奇艺VIP账号进行分时出租的行为不具有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向爱奇艺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视频网站会员制逐渐成为常态,一种远低于市场价的“共享会员”模式悄然兴起。南都记者此前调查曾发现,一种针对视频网站的“共享会员”生意在市面上盛行,原价数百元的视频网站年度会员,只需区区数元便可买到。

分时出租爱奇艺VIP帐号,两公司被判赔300万元

爱奇艺公司是爱奇艺网和爱奇艺APP的经营者,用户支付相应对价成为爱奇艺VIP会员后能够享受跳过广告和观看VIP视频等会员特权,但会员仅获得有限的使用权,不得转让、出借、出租、售卖或分享予他人使用。爱奇艺公司发现龙魂公司、龙境公司在涉案APP中通过技术手段将爱奇艺VIP帐号非法分时出租,使其用户无需向爱奇艺公司付费即可获得爱奇艺VIP视频服务,违反了爱奇艺VIP帐号用户协议。

爱奇艺公司认为,上述涉案行为一方面通过吸引用户观看视频进行导流,造成爱奇艺APP下载量降低;另一方面对爱奇艺APP部分功能进行限制,导致用户体验下降。爱奇艺公司将两公司诉至一审法院,请求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两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龙魂公司、龙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法院查明,龙境公司系马上玩网ICP备案的运营主体,该网站亦对涉案“马上玩”APP进行了介绍并可在该网站上直接点击下载涉案APP的手机端。龙境公司上诉主张,其已于2017年8月将涉案APP转让与龙魂公司。

爱奇艺公司通过爱奇艺APP提供网络视频播放服务,龙魂公司、龙境公司通过涉案APP提供游戏软件分发服务,网络用户均为双方争夺的重要经营资源,并且其经营成败的核心往往也在于网络用户的数量,双方构成竞争关系。

两公司利用流化技术使用户无需向爱奇艺公司付费即可接受爱奇艺VIP视频服务,并对爱奇艺APP部分功能进行限制,妨碍了爱奇艺公司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两公司理应知晓爱奇艺公司VIP付费制度,但其仍然实施被诉侵权行为,并在爱奇艺公司发送侵权通知后,对涉案APP中爱奇艺视频所处位置进行了多次调整且逐渐隐蔽化,主观恶意明显。

此外,两公司实施的分时段出租爱奇艺VIP账号的行为显然破坏了爱奇艺公司基于自主经营权对其VIP账号所做的限制,具有不正当性和可责性。

法院表示,被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经营收益,而且从长远来看也将逐步降低市场活力,破坏竞争秩序和机制,阻碍网络视频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并最终造成消费者福祉的减损。法院认定,被诉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赔偿数额,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APP的下载量较大、涉案APP中爱奇艺视频人气数高达数百万、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及权利人会员收入和用户流量损失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300万元并无不当。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视频网站“共享会员”生意:4元可购买视频网站年度会员账号

当视频网站会员制逐渐成为常态,一种远低于市场价的“共享会员”模式悄然兴起。

“出租共享会员,账号出售,低价拿货,免费收代理,要的dd。”南都记者此前调查发现,以“共享会员”“共享VIP”等关键词搜索,便可搜出大量宣称出租或出售会员的网站。社交群组内,“爱奇艺优酷会员共享群”“B站大会员共享群”等群内人数均至千人。

南都记者注意到,部分低价会员系用户自行转卖,或是众筹共用,也有网站专门设有“卖家”分区,供卖家发布账号出租、出售、交换账号等信息。

在一个“XX大会员共享群”内,有卖家称,群内进行大会员众筹,仅需4元就可购买视频网站年度会员账号。不过,该卖家声称,“此号仅用于共享,禁止将其作为盈利手段。”南都记者注意到,该网站年度会员价格为233元,截至10月28日,该群组内已超过千人。网站“租XX”上,设有“我是卖家”板块,网站客服告诉南都记者,可将自己的各大视频平台会员账号在其上发布,审核通过后便可上架出租、售卖。

事实上,多家视频平台的会员协议均禁止用户出租、出售VIP账号。以腾讯视频VIP会员协议为例,用户不得将享有视频VIP会员服务的QQ或微信账号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以转让、出租、借用、分享、出售等方式提供给他人。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用户自行承担,且腾讯有权中止或终止对其提供服务。

“将自己的会员账号出借、出售,显然是违法行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向南都记者指出,在网络实名制的背景下,将自己注册的账号给他人使用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国家网信办今年10月发布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不允许私下买卖个人账号。个人的视频账号买卖时需经过平台的同意,并进行变更登记,也不允许私下买卖。“因此,打着共享的旗号去从事违法行为,这属于黑灰产业链。”朱巍表示。

“用户将自己的会员账号出租给他人并以此获利,涉嫌违约。”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因视频平台用户协议中已明确要求会员账号不得与他人分享、买卖,用户违反此协议公开出租账号牟利,明显违反了用户协议,可能面临账号被停用、禁用并赔偿平台损失等风险。

关键词: 共享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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