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消费者投诉须知
1、消费者应是商品的购买者、使用者、服务的接受者及其他受害人。
2、要有明确的被投诉方、有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3、投诉要有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
4、要提供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凭证(发票、保修卡、约定书和复印件等)和有关证明材料。
5、消费者投诉须履行必要的手续,待消协调查核实后方可决定是否受理。
6、消费者和经营者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的,由双方约定送法定机构检测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经消费者协会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编: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