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区法院开展二O二四年度第一次集中执行行动
2024-01-08 10:23:28 来源:中华网河南 编辑:

南阳高新区法院开展二O二四年度第一次集中执行行动

不改山河旧,同瞻日月新。2024年1月6日,新年第一个休息日,南阳高新区法院开展“豫剑执行”2024年第一次集中执行行动。

清晨七点三十分,由执行局干警组成的5个行动组集结完毕。执行庭庭长范元军做动员讲话并宣布行动开始,行动组立即按照预定计划迅速登车,奔赴案件执行现场。

案情回顾

某公司与某购物超市的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某购物超市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余元并负担诉讼费。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诓骗干警拒执行,仔细调查见真章。

近日,执行干警按照超市地址寻找,发现该超市已经换名,便进入询问,超市内工作人员称孔某在外地还没有回来,具体去向和回来的时间不知道。但在执行干警询问无果准备回警车时,正面遇到一名目测年岁与孔某相似的女性工作人员,随即向其询问,此人回答自己叫王某某。但另一名执行干警从其神色、态度上感觉不对,于是两名干警先是在超市周围寻访群众了解情况,然后赶到当地派出所查询孔某户籍信息,在调出其身份证照片后认为该照片与那名女性工作人员较为相似,但可能因为照片与真人年龄,打扮等方面的差别,不太能确定就是本人。于是又返回该超市向这名女性工作人员确认,但此人仍然坚称自己叫王某某,执行干警见其越加色厉内荏,便告知其此种抗拒执行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的各种不利后果,并且将要带她去派出所做人脸比对。该女性工作人员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明理后,最终承认自己就是经营者孔某本人。

千言万语没钱给,释法明理促执行

在将被执行人孔某带回的路上,孔某自称一直不赚钱,没钱支付赔偿款,执行干警告知孔某,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经申请人申请,法院预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在得知其将要面临的处罚以及后果后,被执行人终于将1万余元支付给申请人,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南阳高新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27人、警车5辆,奔赴执行现场17处,拘传4人,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16万元,执行和解3件,执结2件。

新年伊始,南阳高新区法院将持续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老赖行为,并与相关单位强化查控机制,高效破解查人、找物、变现难题,全力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走稳、走好、走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供稿:王宪 李博文)

关键词: 南阳高新区法院 二O二四年度 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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