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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分红4.2亿,陶虹曾位列达尔威第七位股东
2022-04-29 07:57:17 来源:搜狐娱乐 编辑:

连日来,张庭夫妇涉嫌传销事件持续发酵,而演员陶虹也成了深陷舆论漩涡的人。4月21日, “陶虹从张庭夫妇经营的达尔威公司5年分红4.2亿”的爆料冲上热搜。当天,封面新闻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陶虹的经纪人刘小姐,对方声称对陶虹和张庭夫妇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并不知情。而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确认了陶虹与此事相关,并透露正在调查当中。

5年分红4.2亿,陶虹曾位列达尔威第七位股东

有媒体报道称,演员陶虹从张庭夫妇经营的达尔威公司5年分红4.2亿。其中后3年2.6亿分红是达尔威处于传销阶段的分红。目前,陶虹已要求从该公司退股。随后,相关话题冲上热搜第二。

因为张庭的演员身份,这些年张庭的直播和达尔威的活动中,陶虹、汪东城、陈小春、明道、胡海泉、辰亦儒、王琳、李湘等众多明星均曾现身。作为张庭的闺蜜,陶虹则曾被指直接入股上海达尔威。

据某商业信息查询平台显示,陶虹本人在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任董事并持股约1.93%,位列第七位股东。此外,其还通过北京最陶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持有达尔威公司约4.7%股份,是达尔威第五大股东。

据了解,最陶然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017年5月,其投资人由陶平变更为陶虹,并100%持股。值得一提的是,最陶然共投资4家公司,除达尔威公司外,其投资的上海淘不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另外3家公司也均与张庭夫妇相关。

陶虹曾在微博为涉嫌传销品牌宣传

石家庄裕华区市监局确认陶虹曾介入张庭公司

该商业信息查询平台还显示,陶虹直接关联的16家公司中14家为存续状态,包括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海南省洋洋得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版图涉及影视、传媒、贸易、投资等。据悉,在达尔威公司被曝光组织策划传销后,陶虹已在办理相关手续尝试从该公司退股。

4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了陶虹的经纪人刘小姐,当问及陶虹曾参股了达尔威公司并得到巨额分红一事是否属实时,刘小姐说:“我不知道陶虹投资商业方面的事情,我对她的演艺事业比较了解,她投资张庭公司这方面的事情。我也不清楚。”

随后,封面新闻记者又采访了石家庄裕华区市监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的一位负责人,因为张庭林瑞阳夫妇创办的“TST庭秘密品牌”,其运营主体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传销,其公司名下96套价值17亿的房产正是被石家庄裕华区市监局所查封。该负责人回应说:“陶虹肯定是介入了张庭的公司。但目前还暂时不能提供具体信息,因为现在上海的疫情原因,我们的调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律师观点:若参与了非法经营,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陶虹曾参股涉嫌传销的达尔威公司,就算她退股,需不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这也引发网友的热议。有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陶虹曾是达尔威股东,不可能不参与经营公司日常业务,也不可能不向这个公司的业务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因此陶虹本人存在违法的重大嫌疑。此外,陶虹曾从达尔威多次分红,但具体哪些分红、相应金额是否涉及传销所得,还需要相关部门具体认定。

封面新闻记者也采访了成都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林律师说:“如果经查实股东在公司经营期间所分得的利润属于违法犯罪所得,那么该部分收益就属于赃款,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追缴或者没收。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收益是其正常合法的投资收益,则不需要承担退赃退赔的责任。”

林律师还表示,陶虹是否退赃退赔需要看股东的收益是否为非法所得,同时,若公司股东参与了非法经营并进行了相应管理,则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关键词: 张庭夫妇 陶虹曾位列达尔威第七位股东 达尔威第七位股东 第七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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