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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在部分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
2019-07-02 10:42:44 来源:中国江苏网 编辑: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2019年6月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精神,进一步增强消费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符合长远战略利益的经济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现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审慎监管、绿色发展,着力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新活力,着力增加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满足新需求,着力改善消费环境和规范市场秩序释放新空间,加快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构建稳定增长长效机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推动实物消费提档升级,着力拓展消费新空间

衣食住行。推进市场主体提升品质,提供更多安全放心的吃穿用消费品。加快耐用品的技术创新、功能提升和产品升级。完善餐饮行业连锁经营、网络营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化经营方式。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加快完善汽车以旧换新及二手车市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智慧信息。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和普及,培育智能网联汽车、虚拟现实产品、新型显示产品等信息消费新热点。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制定关键技术标准,推动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不断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的新兴信息消费需求。

绿色消费。进一步加大节能节水、资源再生、环境保护、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消费品的推广使用力度。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旧物交换利用等新兴共享经济。建立健全绿色产品多元供给体系,鼓励发展绿色商场、绿色电商、绿色交通、绿色邮政等。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公共机构带头绿色消费,加强绿色消费宣传教育。

三、聚焦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着力提升消费新能级

文化消费。促进包容审慎监管与开放准入有效结合,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拓展数字电影、网络音乐、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支持创意设计、艺术培训等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总结推广南京、苏州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经验,发挥无锡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的集聚示范作用。健全完善文物合法流通交易体制机制以及文化、互联网等领域分类开放制度体系。完善国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成效评价和激励机制。

旅游消费。大力发展房车、自驾车、邮轮、游艇、低空飞行等新兴业态,合理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和基地布局。规范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等建设工作。推动主题公园规范发展。全力打造大运河特色文化旅游精品路线,推进一批运河文化主题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逐步放开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范围,拓展“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客源市场,扩大“水韵江苏”品牌影响力。

体育消费。建立完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山地户外、水上、冰雪、航空、电子竞技、马术等运动项目,推动体育与旅游、健康等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体育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全省赛事审批取消后的服务管理办法,着力打造一批品牌赛事和一系列品牌健身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支持俱乐部参加各级各类职业联赛。

健康消费。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康复护理、高端医疗、口腔、医疗美容等资源稀缺领域以及特需医疗服务领域。推进实施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联合审批。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并优先纳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

养老消费。加快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培育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和创新示范企业。完善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方式方法,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

家政消费。推动婴幼儿照护、物业管理、搬家保洁、家庭管家等家政服务规范发展。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的家政服务新模式,加快建设家政服务及交易公共平台。推行家庭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家庭服务诚信体系。推动实施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开展家政服务人员水平评价工作。

教育培训。积极引进境内外强校名校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教育培训项目。推进高职院校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衔接。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进创业培训,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有效衔接。

四、科学细分市场补齐短板,着力推进消费新增长

(一)以提升供给能力为重点释放消费潜力。适应居民分层多样的消费需求,引导市场主体不断提升供给质量和能力,保证基本消费经济、实惠、安全,加快培育中高端消费市场。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完善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的服务产业体系。打造一批有世界影响力和全国知名度、能够展示“江苏制造”和“江苏服务”的优质品牌。推进实施“服务消费示范工程”,开展“江苏精品”品牌认证工作。研究制定我省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培育打造一批产城文旅融合、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镇。积极有序扩大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支持符合条件的航空口岸设立进境免税店。加大对医药、粮食、水果、肉类、水产品等进口指定口岸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以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补齐发展短板。加快信息网络提速降费,推动光纤和4G网络广泛覆盖,推进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在全国率先开展5G商用。推进幸福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和建设国家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推进南京、苏锡常、徐州等现代商圈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面向长三角城市群的共同配送,构建城市末端配送节点网络。加强农村消费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商业网点连锁化经营、集中配送、信息化改造,发展一批商贸强镇。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三)以“互联网+”为依托引导发展消费新模式。加快推进平台型消费、共享经济等发展,提升相关主体整合资源、对接供需、协同创新能力。加快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推动“企业上云”行动。建立完善集健康医疗、家政服务、法律咨询、物流服务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市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商业网点、购物中心、商业街区等加快应用移动支付。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推进建立网上“江苏消费名品城”。支持利用现有旅游景区、特色商业街区等拓展电商应用。推进苏州、南京、无锡等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农村电商标准化建设、品牌化发展。

五、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构建消费新生态

(一)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生活性服务领域有效有序开放力度。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地域分割、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发展环境。在有效保障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服务消费领域,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产品。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既有必要的“安全阀”和“红线”,又能包容创新发展的审慎监管体制机制。制定发布“不见面审批”服务地方标准。推进完善“企业开办‘全链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深入开展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有效压缩进口整体通关时间。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电子政务、数据交换等领域标准制定工作,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全面落实“富民33条”政策措施。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进一步深化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重点强化就业创业、农民增收、公共服务惠民等。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探索建立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现金救助、实物救助和救助服务相结合的社会救助方式。

六、健全质量标准信用体系,着力营造消费新环境

(一)加快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化+”消费升级,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加快构建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加大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制度实施和采信力度。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全面推进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加快推动完善我省服务业地方标准,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在旅游、中医药、养老、家政、餐饮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推动建设相关服务标准,引入推广第三方服务认证。

(二)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消费领域企业基础信息、资质资格信息、违法违规等信用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制度,大力推进消费领域“信易+”场景应用。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或服务受限等联合惩戒措施。将消费领域企业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江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建立典型消费纠纷案件、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制度。在重点消费领域加快形成和完善全过程信用管理机制。

(三)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充分运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功能,建立常态化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全面推进网络消费、服务消费、品牌消费和民生领域消费放心工程。聚焦信息消费、预付式消费、网络购物、群体消费等领域出现的问题,加强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普及,在全省大型电商企业推广使用在线纠纷信息平台。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宣传。建立健全消费者信息保护、数据交易和共享相关制度。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违法行为。

(四)建立完善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和后评价制度。加快制定我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扩大“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范围。加快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建设。围绕“延伸追溯链条、扩大追溯范围”,开展重要产品追溯创新示范升级。完善服务业质量监督管理,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消费商品、服务质量抽检和专项整治,推进质量监督和风险监测信息公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产品服务质量监督。健全产品、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和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构建完善跟踪反馈评估体系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引导平台型企业建立重点领域服务后评价机制,实行评价信息公开。在省内建立一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构建统一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风险快速预警系统。

七、强化舆论引导政策支撑,着力培育消费新动能

(一)健全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机制。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舆论宣传,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构筑良好消费宣传推介机制,客观真实向消费者推介我省商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国际友城关系,加强对江苏消费品牌的对外宣传推广力度。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对省服务消费示范工程、幸福产业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省级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促进消费的作用,在具备条件的领域由补供方转为补需方。落实好生活性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等领域用地政策落实力度,重点保障全省幸福产业重点项目、服务消费示范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引导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保持居民合理杠杆水平的前提下,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提供多样化的消费信贷产品。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消费信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三)加强消费研究和完善消费统计监测。推动我省消费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消费领域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形势分析和政策辅助决策的机制,健全消费政策评估机制。推动建立江苏省消费研究院。加快研究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完善相关统计监测,形成涵盖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领域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完善全省消费评价指标体系。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逐项抓好改革任务和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省消费促进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对完善消费体制机制工作的监督考核,将各设区市消费促进和评价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要积极推进本意见贯彻落实,抓紧制定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1年)。各地要切实加大促进消费政策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适合本地消费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19年6月6日印发

关键词: 江苏,小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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