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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养老金政策详细解读
2020-03-25 14:07:07 来源:社保频道 编辑:

随着社会相关福利的提升,养老金在前几年也一直是处于上升状态。那么,2019年养老金将会迎来“十五连涨”,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的需求。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

在每年1月份至3月份左右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接着深圳市再进行公布养老金上调的通知,在养老金上调通知没出来前,大家可以查看深圳市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作为参考。或在本站查看其它您所需要的内容。

2018年深圳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从2018年1月1日起,深圳将会调整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那么今年具体的调整规定是怎样的呢?深圳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最新调整通知

2018年10月10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最新公告,将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即从2018年1月1日起,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

1、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240元提高到280元;

2、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360元提高到420元;

3、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调整对象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下同)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享受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人员。

调整标准

1、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0元,并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加发基本养老金(由此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计算,下同)。

纳入以上调整基数的基本养老金不包括退休人员历年累计的高龄津贴,也不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历年累计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以及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2、对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年满70、75、8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退休人员,其高龄津贴继续按原标准发放。其中年满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月享受高龄津贴中的50元自2019年起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3、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

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调整后,仍未达到本次调整后的我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发放。

关键词: 养老金 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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