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报学生宿舍死亡:排除他杀,家长将申请再做鉴定 每日热闻
2023-07-05 23:11:02 来源:凤凰网 编辑:

封面新闻记者 荀超 见习记者 高慧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李某峰的妈妈(以下简称“李妈妈”)在短视频平台哭诉,称孩子5月6日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公寓宿舍死亡。他们一直奔走各方,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视频截图

7月5日下午,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就此事发布通报称:学校发现李某峰状态异常后,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并通知家长,当时虽经全力抢救,李某峰仍不幸离世。初步判断李某峰死因为心脏呼吸骤停,法医初步排除他杀。学校将继续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做好李某峰同学家属的安抚及其同班同学的心理疏导工作。

针对学校的通报,李妈妈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见到任何鉴定机构出具的任何书面尸检报告,学校所说的‘经鉴定部门做出鉴定结果’到底在哪里?”

关于学校通报中提到的“死因为心脏骤停,法医初步排除他杀”,李妈妈表示:“至少要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心脏骤停。”她告诉记者,将申请再做鉴定。

孩子在校身亡

家长:想要一个真相

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李妈妈回忆,得知孩子突然离世的消息是在5月6日早上10点17分。“我接到孩子同学用他手机给我打电话,说我孩子在抢救,让我赶紧过去。我就说(下午)5点。5点下飞机到他们学校那边,就有人来接我。当时我不知道我孩子已经去世了,接到的时候我才知道孩子没了。因为他们接到我,到宾馆已经5点30了,然后他们就说公安已经下班了,想要看孩子的话就要明天了。”

没有在第一时间看到孩子,李妈妈非常难过。“我们第二天才看到孩子,看了照片,因为他一个眼睛是肿的,脖子是红的,但学校一直都说他们没有责任。我们就把这些疑点都归纳起来,觉得必须要做一个尸检。”5月14日,李妈妈向公安机关申请尸检。30天后,结果出来了。

“6月13日,公安机关打电话给我们,说结果出来了,让我们过去。过去后那边告诉了我孩子的一些病,但讲的都不是致死的病,比如说我孩子只有扁桃体和甲亢这两个病。我就问我孩子是什么原因致死的?对方还说没有查出什么原因。我说那你给我个报告,他说‘这是内部资料,我们只能念给你听。’”

李妈妈一直想通过学校及同学了解自己的孩子的去世原因,说自己想要一个真相,“我觉得我孩子现在已经出事了,你只要告诉我这个孩子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什么原因,你把实情告诉我。因为我们是到那里去上学的,我要知道真相。”

学校:系自身疾病死亡

家长将申请再做鉴定

7月5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海南科技职业大学两位工作人员,一位表示自己“不清楚这件事情”,另一位则回应“可以查看学校最新通报”。面对“如报考该校学生能否得到安全保障”的询问,对方表示:“不用担心。”

学校通报截图

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发布的最新通告中,公布了李某峰的死亡原因:“120急救病历显示初步判断李某峰死因为心脏呼吸骤停,法医初步排除他杀。为防止遗体腐败,李某峰遗体安排送往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冰冻存放,为查明死因,死者家属电请解剖做组织病理检验和毒物检验,经鉴定部门做出鉴定结果为非毒药物致死,非他杀,李某峰系自身疾病导致死亡。”

李妈妈并不认可该通报,她表示要申请再做鉴定:“这事一定要水落石出!”

律师:学校是否担责

应根据具体死因来判断

学生宿舍死亡,学校该承担哪些责任?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当根据具体死因来进行相应判断,倘若学生死亡是因自身原因,比如突发疾病或者因意外猝死,并且学校尽到相应教育、管理职责,尽到了安全保障及及时救助等义务,那么学校则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家属能否查看尸检报告,林律师也给出了他的解读:“由于该学生突然死亡,那么为确定其死因,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明确,‘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同时,‘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至于尸检报告是否告知死者家属,目前在民事案件中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公安机关可以不给家属相关报告;但在刑事案件中则属于公安机关侦查证据,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家属才能阅读到尸检报告。同时,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可知,当通知家属领回尸体处理时,则可明确已查明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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